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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购销合同(精选18篇)

时间:2023-09-18 13:47:16 合同范文

宝马购销合同篇1

卖方(甲方): 日期:__________

买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

为明确买卖双方在使用旧机动车时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卖方称为甲方,买方称为乙方)

一、甲方将雷勇旗下品牌为DEK107、发动机号为B26A013448、车架号为LSCAA10F6BC184078的长安面包车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小写14000元。

二、甲方负责车辆的'手续和车辆的合法性(包括20xx年7月21日前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和经济纠纷)。

三、乙方应负责购买自车辆自有之日起的所有未来费用(包括年检费用和保险费)。

四、由于双方交易的车辆为旧机动车,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同意(车体和发动机的工作条件)。

五、自该车为个体户之日(20xx年7月21日)起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与此无关。

卖方(甲方):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2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受买人(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____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________。

一、甲方于20__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20__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20__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20__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00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20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商品汽车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与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和时间

1、付款时间:

签订本合同当天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给甲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余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须在______________前付清。

2、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转账□分期付款□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合同总金额支付给甲方。

3、分期付款:首付_________元,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交付时,甲方须同时提供随车资料。因车辆属特殊消费品,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经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以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双方自愿签订。甲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向乙方明确解释,乙方表示完全理解并签字认可。

3、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宝马购销合同篇4

甲方(卖方):xx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经济开发区xx东路9号

开户行:中国xx银行xx车站南路支行

账户:4300xxxxx

乙方(买方):xx市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青年北大街42号开户行: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

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伍佰贰拾叁万零陆佰元整

支付方式:由xx市xx银行(贷款)支付514万元,剩余90600元由xx市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三、车辆交付:

(一)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二)交车地点:xx省xx市xx区青年北大街42号。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50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四、车辆质量、验收和维修: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

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等权利。

1、乙方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已付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合同车辆,每逾期一日,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合同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要求甲方退还定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_______元(含车辆售价_______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____年___月___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_______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合同:

一、甲方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_______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______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_______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6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为合理安排购车客户的车辆供应,应广大客户要求,特签署此订购意向书。卖方负责将买方购车信息(包括车型、颜色、台数)以预定顺序输入卖方订购资料库,届时卖主将按预定号先后进行有序销售。

1、双方签署意向书后,买方即付购车预付款 。以充分保证买方及时提取新车。

2、购车合同书签署后,未付预付款的买方中途延迟购时间,卖方将取消买方原预定车辆。

3、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预付款,余款人民币 汇入法人代表指定帐号 开户行。

4、本购车意向书一式两份。

附注:本购车合同书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买卖方好协商解决。

卖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7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买方同意向贵州瑞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之事宜订立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同意销售的车辆,详细情况如下:

第二条;验货和提货

1、在甲方所在地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2、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3、乙方应于提货当日对新购车辆进行仔细验收,有异议时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作出处理;而检验后无异议,甲方交给乙方有关单证,乙方即提货时,视为标的物已完全转移。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作购买上述车辆的订金,余款¥(大写: 元)。可按下列方式支付①余款于 年 月 日付清。②余款由乙方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若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仍应付清余款)。

2、乙方若不需要甲方办理上牌手续时,余款在提车时一齐结清。

3、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上牌手续时,在取得车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车辆办牌回执(即该车的行使证待办凭证)时,一次性付完余款。

第四条:办理上牌手续

1、如需办理上牌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汽车上牌手续,在收齐乙方购车订金和其有效证件资料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上牌手续(指取得上述代办凭证)。

2、办理上牌的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合同签订的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汽车上牌的'有关资料,若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车辆上牌的有关资料,或不能亲自到场协助上牌的相关环节而引致拖廷上牌的时间,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8

甲方(卖方/原车主):

乙方(买方/新车主):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蒙AWL221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钥匙1套、备胎、随车工具、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元)。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玖千元整(¥元)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四、 20年12月前违章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违章由乙方负责,车辆自20__年12月2日当天交由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车辆维修等问题。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的汽车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标的、数量、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和结算方式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包含车辆及附件的价款、随车工具、专用资料、技术资料、培训、咨询、售后服务、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各项有关费用,以及发生的所有税费、需方无须向供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开具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供方于当月底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予需方。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车辆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供方所提供车型必须已上国家公告(包括燃料消耗量公告),所有配置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要求,确保能正常入户,否则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且需方有权更换车辆或退回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供、需双方如遇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供方须提供车辆的出厂检测报告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监测站的检测报告。

供、需双方在车辆交接时,以交接地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依据,验收车辆外观和主要总成配置。车辆技术性能在质量“三包”期内通过实际使用进行验证。

5、交货及验证

合同车辆的交货:

1)交货期:在收到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2)交货方式:供方送货,供方将货物免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自需方收到车辆之日起车辆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车辆验收:

1)合同车辆到达需方所在地后,在供、需双方技术代表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供方须将上述车辆的《车辆合格证》等文件的原件交付给需方。

2)验收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双方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有配件、工具和资料缺失、车辆损坏、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外观不符合需方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需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且供方签署确认,或由供、需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失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如果合同车辆在供方送车过程中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配件、工具和资料等缺失、车辆损坏,供方应及时安排更换,以保证合同车辆的完整。更换所涉及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当首先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宝马购销合同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预购车辆架号: 预计装饰金额: ¥ 预计验牌金额: ¥ 预计保险金额: ¥ 预计其他金额: ¥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实收定金金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特别提示:

1. 如乙方购买车辆在未办理正规车辆号牌前,不得私自上路行驶。

2. 如乙方名下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报废车辆,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3. 如乙方在验车前私自对所购买车辆进行精品装饰,违反验车厂对车辆的规定,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上述三项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具体条款:

1. 此合同作为乙方向甲方定车的凭证,盖本公司销售部印章方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财务留存)乙方一份(客户留存),乙方保留新车订购合同,乙方在按本合同付款提车时必需退还新车订购合同,将定金作为已付车款,如客户留存丢失,将视为自动放弃所购车辆的定购权利及因定购此车辆的定金。定金全部全额将不予返还。出现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此合同中出现的金额,属于预计金额,在合同解除时不影响退还定金金额,如果出现退定金的事宜,只返还(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中 所产生的金额。

4. 乙方是所购车辆最终用户,不得将所定车辆转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获得商业利益,或用于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的活动。

5. 甲方向乙方所定车辆交付时按定车合同约定的先后顺序向乙方供车。

6. 乙方在购车前应事先获得相关法规所需的购车资格,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在付款购车时需按此定车合同中所登记的乙方资料开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车,并拒绝退还定金。

8.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甲方未能于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内交车时,由甲方退还所收定金,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赔偿。

9. 乙方定购车辆于预计交车时间交车,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提车手续。如经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超过定车期限7日,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车,并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0. 乙方定购车辆到货后无质量问题而乙方拒绝付款提车,或乙方要求取消所定车辆,甲方将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1. 甲方所提供车辆应为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合格产品,并符合出厂标准。如乙方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核验车辆属实,(车辆未离开甲方店面的则为乙方更换产品);(若车辆已交付并已驶离店面则按东风悦达起亚索赔政策进行索赔)如乙方提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但甲方无法直接目测出或无法检验指标、参数等具体数值进行衡量核实,乙方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不视为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按期提车。

12. 新车定购合同中所有内容不允许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项目为注明的各个项目的预计金额,并非实际收取。(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为所交定金的准确金额,其余项目乙方可补加服务项目,另补齐差额。

13.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又要求更换本品牌车型及颜色,甲方同意更换的,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更换的,乙方不许依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14. 如乙方在提车时不能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履行提车手续,(减少服务项目),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 违约金。

15.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本合同自乙方现金交付定金之日或者汇款、转帐定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供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11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汽车买卖合同约定: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剩余保险期限: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余款付合同金额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贷款支付。(付尾款条件)

以下情况为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1)甲方已经还完该车的所有贷款金额。

(2)甲方将该车,连牌照完全过户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1) 公里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出售车辆在完全交予乙方之前所有违章记录以及罚款,全有甲方自行承担,年审由甲方陪同乙方共同年审。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车辆清单及价格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所供设备配置不低于丙方委托协议书的质量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并附有合格手续的全新产品;内在质量保证、随设备附件及单证和资料完整、设备外观无漆片脱落、无擦划痕迹。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在甲方所在地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宝马购销合同篇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赫氏物流有限公司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商泓物流有限公司(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买方同意向上海统晶物流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之事宜订立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同意销售的车辆,详细情况如下:

第二条:验货和提货

1、在甲方所在地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2、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3、乙方应于提货当日对新购车辆进行仔细验收,有异议时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作出处理;而检验后无异议,甲方交给乙方有关单证,乙方即提货时,视为标的物已完全转移。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月10000元

(大写: 壹万 元)作购买上述车辆的订金,余款¥40000(大写: 肆万元)。可按下列方式支付:余款于 20xx 年 6 月 1 日付清。

2、乙方若不需要甲方办理上牌手续时,余款在提车时一齐结清。

3、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上牌手续时,在取得车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车辆办牌回

执(即该车的行使证待办凭证)时,一次性付完余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保险等以及过户所需的过户证明等都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第五条:该车自转让之日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法律、违章、电子眼等都由甲方承担,该车自转让之日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一切经济矛盾纠纷,都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首付车款为,下欠。在前付清。过户费用由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元整。

第八条:备注: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宝马购销合同篇1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挖掘机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挖掘机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挖掘机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挖掘机检验机构(山东烟台)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如期一次性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15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购车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外观及漆面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时间:

乙方签章:

时间:

宝马购销合同篇1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 有偿转让价款为: ¥元,大写: 人民币整。签订协议后立即付清。

三、 此车自 年 月 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 年 月 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3天。

六、 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17

出卖人: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1、车辆

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

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质量保证

4、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2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3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_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马购销合同篇18

出卖人(甲方):

受买人(乙方):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新疆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

一、甲方于__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__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__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__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00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