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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10篇)

时间:2024-01-10 08:32:13 总结报告

低保工作总结 第1篇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捷

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0日印发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同日下午,同志组织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民政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约120人在行政中心共是堂召开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市文件精神,部署我我市清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

我市原有城乡低保共63393户(其中城镇低保16516户,农村低保46877户)92665人(其中城镇低保34492人,农村低保58173人)。其中涉军维稳、川交、民办教师、精简职工等信访群体低保3296户4545人。

一是宣传到位,清理整治氛围浓厚。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廉政短信平台、邮政信件、宣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清理整治方案,公布,宣传攻势凛冽,群众知晓率高,了解政策和反映问题的电话不断,宣传效果好。9月份起,我市在城镇各社区,农村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投诉电话和在保对象信息进行了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公开了低保信息,还百姓知情权。5月20日低保清理动员会召开以后,各乡镇、街道均陆陆续续召开了低保清理动员会,传达了今年低保清理政策,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同时公示了在保人员名册,让群众知道谁在享受低保?标准是多少?也让群众监督哪些人不该享受。

三是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尽可能完整掌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各乡镇、街道均分村(居)组织力量入户调查,了解核实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登记在保人员信息,为即将开展的评议提供有力证据,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四是督查力度大,清理整治成果显著。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市上成立了4个低保清理督查组,分片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不重视、行动迟、走过场等影响清理工作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确保清理整治效果。7月17日,市上成立了10个组分片区对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看公示是否规范,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新进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我市共清退6944户9513人,新进7208户9447人,清理整治工作效果显著,清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同,社会反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一些信访群体低保取消难度大。如涉军群体、川交职工、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失地农民等信访群体人数近5000人。鉴于群体保障对象的特殊性,我们本着生活条件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予以清退,一般状况的均予保留,确保大局稳定。

二是低保集中常年公示进度较慢。各乡镇、街道启动该项工作时间不同,推进力度不一样,致使部分乡镇的在保人员信息还不能及时与群众见面,亟待规范。

总之,低保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低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评议和监督中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档案管理,适当统一救助标准,让低保工作更透明、更阳光。

低保工作总结 第2篇

在市、街道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社区民政工作努力开展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为了做好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_《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及方案,并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社区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 统一认识

成立了***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大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

2、及时宣传动员:

社区采取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

3、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社区低保员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

4、积极入户调查:

社区成立专职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辖区申请低保户家中,认真听取申请户本人或家人陈述;细心观看申请户家庭摆设;礼貌走访左邻右舍; 耐心询问申请户家庭成员情况。逐步推进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

5、民主评议公示。

社区实施了边调查、边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法,审核实行集体评议,记录准确、完整,按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xxx公示,公示内容全面,公示栏按要求固定室外,公示栏上有各级举报电话。

6、落实公益劳动

落实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记录完整、续保登记制度落实,且记录准确完整,处罚到位。今年低保户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58次。

二、残疾人救助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现设有残联协会,残联协理员。对社区内的残疾人开展了“关爱你我行计划”,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残疾家庭,为社区的残疾人提供关爱。社区针对残疾人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工作,如:对社区内白内障人员免费治疗登记工作、残疾儿童未入学人员统计工作、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登记工作、残疾人免费相亲会登记工作和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登记工作。

在帮助残联人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有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社区内的残疾人在爱心的关爱下更快乐的生活。

三、廉租住房工作

为确保社区廉租房有效地实施,认真执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对社区内申请保障性住房户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记录、建立个人档案。对申请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定期对已享受政策的居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生活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争取做到细致,准确,周到。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大病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特贫困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社区积极宣传、认

真审核并及时受理患病人员的救助工作,建立专人专档,高度透明。

五、老年证办理工作

随着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社区办理老年证的人数也相继增加,考虑到一些老年人的行动不便,社区成立了爱心小组,专门负责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把关爱老年人落到了实处。

六、节日慰问工作

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把老弱病残、低保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考虑到了军属、侨胞、困难党员、监控对象、困难职工家属等等,在实际慰问过程中对老弱病残慰问对象进行上户慰问,在物质慰问的同时还为困难群体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温馨的祝福,真诚实在的慰问困难群体,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以后,社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促进社区各项民政惠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鼓励支持享受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加大精力,将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居民,了

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打造和谐、温馨社区,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低保工作总结 第3篇

2019年,低保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长的带领下,在各县(市、区)和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低保中心按照局党组提出的“找差距、补短板”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继续提高困难群众补助标准。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平民〔2019〕11号),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6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262元提高到了274元;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154元提高到了166元,全市财政补助水平达到了每人每月176元,高于省定166元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指导今年脱贫摘帽的`鲁山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了3900元,C类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50元,确保兜底效果。目前,各县(市、区)城乡低保资金已按新的标准发放到户,圆满完成了省定任务。

2、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享受保障待遇后,高于扶贫预测线。加强对象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因残、重病等支出型贫困家庭及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残、重病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3、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低保复审、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对通过帮扶脱贫的人员,xxx退机制。今年以来,城乡低保救助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512万元。

4、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协调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通过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等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进行核对,提高了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

5、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2019年,会同发改部门及时启动了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市场变动情况,实施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保、特困人员不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影响。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

1、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开展特困人员复核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纳入救助服务。

2、提高救助供养标准。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倍。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今年以来,为全市万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供养资金6808万元。

3、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实施敬老院无障碍改造工程。下拨100万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我市2019年农村敬老院无障碍改造项目,9月底前全面完工;实施整合改造工程。整合撤并了一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偏、远、散的敬老院,全市由原来的86所整合为现在的78所; 2019年下拨185万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完善敬老院消防设施,提高敬老院物防技防水平。

(三)实施医疗救助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220元;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30元标准定额资助,2019年,全市共资助26万多人参加基本医疗。

2、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对困难群众经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不低于70%予以救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象分别按照不低于80%、90%的比例予以救助。今年救助困难群众13691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2100万元。

3、继续实施五道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依托医院收费窗口,一站式完成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通过联审联批窗口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四)临时救助情况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因突发事件致贫、返贫。今年以年,累计临时救助562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22万元。

二、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人均月补助水平。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防止工作中存在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时,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认定,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确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加强敬老院管理,积极开展敬老院百分制考核,发挥好敬老院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对遭遇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更加充分考虑现实需要,根据申请的原因、户籍、人口多寡、家庭困难程度等,实行弹性救助机制。

四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做好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运行安全,为建国70周年献礼。

低保工作总结 第4篇

20xx年我社区在街道办的领导下,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

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我社区现有低保476户,其中残疾人141人,有残疾证121人,共计低保人数786人。同时,协助办事处对社区低保户做到动态管理,目前,我社区无一例因低保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卫生月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社区内的`垃圾,铲除小广告。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传统节日也将到来,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慰问活动,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创造就业的机会。

低保工作总结 第5篇

北京路街道康乐园社区民政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民政、街道关于对困难家庭把好人情关、政策关的原则,社区实行对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履行社区职能,关心弱势群体,真正做好民政低保工作,民政低保工作站。

实行动态管理,掌握第一手资料

康乐园社区现有居民有2391户6068人,管辖范围平方公里;现有低保户36户63人,每月发放低保金额14490元,社区根据低保户信息,着重关注破产企业下岗职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到退休年龄的5位低保户,积极协助办理五七工缴纳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使他们彻底脱困。对长年外出打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社区做到:在工作人员入户和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再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实行动态管理。对社区低保对象及时进行了调整,对已经再就业、年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5户家庭退出了低保行列。

向社区递交低保申请的家庭,社区在规定时间内,由社区主任和低保专干深入低保家庭中,掌握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建立详细档案,登记造册,对符合纳入低保的家庭,作为社区第一次调查资料,有待作街道第二次、民政局第三次再深入困难家庭的基础,实事求是,应保尽保,今年共为11户特困家庭办理了低保。

建立健全残疾人、低保户档案完善低保户管理制度

开展好民政工作,建立健全低保户管理制度、定期报到制度,同时在社区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做好换证登记工作。康乐园社区现有持证残疾人79名(其中:肢体残疾人有40人,智力残疾人9人,视力残疾人8人,听力、语言残疾人6人,精神残疾人19人,多重残疾人1人)。社区对他们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开展扶贫帮困提供有利依据。目前社区已为13位残疾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低保行列,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手中。

每逢助残日以及其他节日期间,社区残疾人协会以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的近期生活、工作情况,倾听其呼声,及时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康乐园社区将扎实做好民政低保工作,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关心弱势群体,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居民心中。

低保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为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印发了《镶黄旗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镶民政办字〔2022〕32号),并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配合,结合镶黄旗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旗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镶民政发[2022]25号),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扩大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

(二)防止返贫监测常态化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工作。印发了《镶黄旗民政局关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镶民政发[2021]57号),明确了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将低收入人口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贫困人口、旗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纳入到动态监测范围。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实行多部门联动的数据共享、风险预警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健全完善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数据库。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三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基层组织及相关人员责任,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嘎查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救助合力。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社会救助类事项及时办结,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

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

(一)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盟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会救助标准执行的通知》(锡民政社救〔2022〕13号)文件要求,我旗2022年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9264元提高至96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6200元无变化,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标准由1090元/月提高至1337元/月,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标准由470元/月提高至555元/月,实现了规范调整全旗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做好全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持续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

(二)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审核确认程序,扩大救助保障范围。截止6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农牧区低保242人,支出资金万元,纳入特困供养范围1人,支出资金万元。二是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帮扶工作。目前我旗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1759人,其中农牧区低保1528人特困供养49人,低保边缘149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33人。

(三)做好易地搬迁动态监测工作。我局及时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生活现状及基本情况的进行精准认定,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生活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目前,全旗易地扶贫搬迁户中享受低保的有57人。

(四)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有效利用“内蒙古民政综合业务平台”,通过录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能力,督促各苏木镇根据动态情况随时更新完善信息。

低保工作总结 第7篇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981户、1050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4310户,73953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74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011人,农村集中供养3437人。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反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纳入对象“凡进必核”,对已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00%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复核。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整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或追缴低保金。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易返贫易致贫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开展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_、“漏保_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四)集中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今年7月-8月,市局组建5个专项清查工作组,深入对10个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针对2018年以来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把握不准确、救助业务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和基础工作欠规范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台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实地查看,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督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落实到位。10月底,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现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全市累计清理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应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17亿7563万元资金,涉及万人次。其中,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1亿3085万元,占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总额6亿4255万元,占比;通过现金发放资金223万元,占比。截至2021年9月底,没有发现问题。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抓紧抓细抓实,解决后脱贫时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问题,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风险,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330万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2320户、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户、79人,死亡人员退出低保1020户、5117人,其他1259户、325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10户、2993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083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对象2户4人,其他2208户、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难重点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92%村(社区)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台账,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1335户、3800人并及时录入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其中,城市低收入对象204户、442人,农村低收入对象1131户、3358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000名对象,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纳入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机构人数174人;新纳入分散供养人数402人,其中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人数402人。

(二)全面排查,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报首例感染对象以来,我市第一时间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众3285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累计救助外地困难群众近50人次,受理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额万元;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万元,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11万元。开通14条24小时接听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接听热线电话1300人次,主动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25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22人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全市万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委托照料全覆盖,主城区1115名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全面督办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办县市区民政部门查处情况问题线索共2条,分别为醴陵市和经开区各1条,查证属实醴陵市线索1条。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事项13个,其中投诉举报5个,已处置到位数5个;求助申请数8个,已处置到位数8个。无上报问题线索数、立案调查事项、问责干部事件、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并及时退出台账;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应救尽救,但不退出台账;对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新退出的人员要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要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定期摸排台账管理意外的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和困难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

(二)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要会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查询及信息共享办法,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办法,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申请上试点“线上+线下”,在救助审批上实行“计算为主、评议为辅”,在救助方式上实施“精准差额救助”,在救助模式上探索推行“资金+物质+服务”,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三)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民政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定期严肃查处县市区、乡镇、村(居)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从严从实做好监测比对、摸底排查、政策纳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四)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堵塞发放漏洞。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低保工作总结 第8篇

20XX年度,XX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xxx街道民政办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包河区民政局和xxx街道民政办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XX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_《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 资金使用情况

XXXX年度,XX社区总计发放低保资金XXXXXXXX万元,XX月末低保户XXX户,保障人数XXX人,其中:未就业人员XXX人,灵活就业XX人,其他对象XXX人。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户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人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二、 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xxx公示;

3、由xxx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xxx公示;

4、经包河区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xxx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诚信承诺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卡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四、 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五、认真召开低保自查工作

低保工作总结 第9篇

(一)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xxx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三)、强化分类救助工作

社区现有分类救助人员24人,70岁以上的有1户、重残和残疾人2户、重病有3户

(四)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

(1)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4人。

(五)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xxx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六)创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5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10050元。

(3)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45户低保户。为24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低保工作总结 第10篇

一、城乡低保工作

(一)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587户578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230户,5139人,城市低保357户,647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万元。今年8月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6600元、500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缩小至,农村低保现分280、290、300、310、320、350六个档人均月补助分别为415元、364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均高于省定扶贫线,确保救助对象兜得住、兜得牢。根据区政府第46次常会会议要求,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街。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社会救助实行核对前置,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向镇街道提交申请书和核对授权书,镇街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入户调查,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大幅缩减了工作时限,同时对不能通过核对平台核对的信息,实行“容缺”审批,对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群众,对暂时无法核查的信息,允许当事人承诺,先予受理审批,审批结果由镇街道直接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缩短困难群众等待时间。

(二)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3月制定《兰山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分六个督导组对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白沙埠镇、xxx、方城镇5个镇街126个村、社区并对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并未发现村干部优亲厚友、二次分配的现象。对1259户在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在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及家庭主要支出情况。

5月开展《2019年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对递交申请因病、因残、因教等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的城乡低保工作新格局,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制定《兰山区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分6个组对xxx兴旺、竹园等10个省定扶贫村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走访三类人群303户,逐一登记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建立困难家庭台账。

(三)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核查、及时动态调整。根据《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全区各镇街及主管单位定期进行入户巡查,及时了解我区社会救助基本情况。共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553户,950人(新增167户362人,取消386户588人)。

(四)加强规范公示和政策宣传。5月开展“社会救助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社区,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工作。7月3日在xxx广场组织了“兰山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培训班”,各镇街民政办主任、村社区工作人员共计400多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增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为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将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纳入区级预算,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等实行精准认定,11月对全区城乡低保、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开展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服务。

(六)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完成兜底任务。将134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165人纳入特困人员管理。2月中旬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根据兰山区扶贫办提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2018年底所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与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将87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的人员信息反馈至各镇街,对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贫困人员,要逐户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对未能按户施保的建档立卡家庭,核查家庭中未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待遇人员,符合相应待遇的立即纳入。排查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填写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申请书,授权审批机关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不符合任何社会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一定要逐户写明家庭详细情况,对家庭收入达不到扶贫线的及时提高保障金额,对无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家庭可提高至最高补助金额,确保完成民政兜底工作。通过镇街排查将52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管理。9月份将4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按照程序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