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总结报告>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推荐6篇)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推荐6篇)

时间:2024-02-25 12:31:01 总结报告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1篇

第二章:整式的加减

1、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系数:;

3、单项式的次数:;

4、多项式:;

叫做多项式的项;的项叫做常数项。

5、多项式的次数:;

6、整式:;

7、同类项:;

8、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同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9、去括号:(1)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

(2)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10、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

第三章:一次方程(组)

一、方程的有关概念

1、方程的概念:

(1)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方程。

(2)在一个方程中,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指数是1,系数不为0,这样的方程叫一元一次方程。

2、等式的基本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结果仍是等式。若a=b,则a+c=b+c或a–c=b–c。

(2)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除数不能为0),所得结果仍是等式。若a=b,则ac=bc或

二、解方程

1、移项的有关概念:

把方程中的某一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叫做移项。这个法则是根据等式的性质1推出来的,是解方程的依据。把某一项从方程的左边移到右边或从右边移到左边,移动的项一定要变号。

2、解一元一次方程的步骤:

解一元一次方程的步骤

主要依据

1、去分母

等式的性质2

2、去括号

去括号法则、乘法分配律

3、移项

等式的性质1

4、合并同类项

合并同类项法则

5、系数化为1

等式的性质2

6、检验

3、二元一次方程组

(1)将二元一次方程用含有一个未知数的代数式表示另一个未知数;

(2)解二元一次方程组的指导思想是转化的思想;

(3)解二元一次方程组的方法有:加减消元法;代入消元法;

二、列方程解应用题

1、列方程解应用题的一般步骤:

(1)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

(2)分析问题中的已知量和未知量,找出等量关系;

(3)设未知数,列出方程;

(4)解方程;

(5)检验并作答。

2、一些实际问题中的规律和等量关系:

(1)几种常用的面积公式:

长方形面积公式:S=ab,a为长,b为宽,S为面积;正方形面积公式:S=a2,a为边长,S为面积;

梯形面积公式:S=,a,b为上下底边长,h为梯形的高,S为梯形面积;

圆形的面积公式:,r为圆的半径,S为圆的面积;

三角形面积公式:,a为三角形的一边长,h为这一边上的高,S为三角形的面积。

(2)几种常用的周长公式:

长方形的周长:L=2(a+b),a,b为长方形的长和宽,L为周长。

正方形的周长:L=4a,a为正方形的边长,L为周长。

圆:L=2πr,r为半径,L为周长。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2篇

1.同底数幂的乘法:am?an=am+n ,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2.同底数幂的除法:am÷an=am-n ,底数不变,指数相减。

3.幂的乘方与积的乘方:(am)n=amn ,底数不变,指数相乘; (ab)n=anbn ,积的乘方等于各因式乘方的积。

4.零指数与负指数公式:

(1)a0=1 (a≠0); a-n= ,(a≠0)。 注意:00,0-2无意义。

(2)有了负指数,可用科学记数法记录小于1的数,例如:×10-5。

5.(1)平方差公式:(a+b)(a-b)= a2-b2,两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积等于这两个数的平方差;

(2)完全平方公式:

① (a+b)2=a2+2ab+b2, 两个数和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加上它们的积的2倍;

② (a-b)2=a2-2ab+b2 , 两个数差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减去它们的积的2倍;

③ (a+b-c)2=a2+b2+c2+2ab-2ac-2bc

6.配方:

(1)若二次三项式x2+px+xxx完全平方式,则有关系式: ;

(2)二次三项式ax2+bx+c经过配方,总可以变为a(x-h)2+k的形式。

注意:当x=h时,可求出ax2+bx+c的最大(或最小)值k。

(3)注意: 。

7.单项式的系数与次数:单项式中不为零的数字因数,叫单项式的数字系数,简称单项式的系数;

系数不为零时,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的和,叫单项式的次数。

8.多项式的项数与次数:多项式中所含单项式的个数就是多项式的项数,每个单项式叫多项式的项;

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多项式的次数;

注意:(若a、b、c、p、xxx常数)ax2+bx+c和x2+px+xxx常见的两个二次三项式。

9.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单项式是同类项。

10.合并同类项法则:系数相加,字母与字母的指数不变。

11.去(添)括号法则:去(添)括号时,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号;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要变号。

注意:多项式计算的最后结果一般应该进行升幂(或降幂)排列。

平面几何部分

1、补角重要性质: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

余角重要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

①直线公理: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

线段公理: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②有关垂线的定理:

(1)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2)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连结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比例尺:比例尺1:m中,1表示图上距离,m表示实际距离,若图上1厘米,表示实际距离m厘米.

3、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与它不相邻的任何一个内角

4、n边形的对角线公式:

各个角都相等,各条边都相等的多边形叫做正多边形

5、n边形的内角和公式:180(n-2); 多边形的外角和等于360

6、判断三条线段能否组成三角形:

①a+b>c(a b为最短的两条线段)②a-b

7、第三边取值范围:

a-b< c

8、对应周长取值范围:

若两边分别为a,b则周长的取值范围是 2a

如两边分别为5和7则周长的取值范围是 14

9、相关命题:

(1) 三角形中最多有1个直角或钝角,最多有3个锐角,最少有2个锐角。

(2) 锐角三角形中最大的锐角的取值范围是60≤X<90 。最大锐角不小于60度。

(3)任意一个三角形两角平分线的夹角=90+第三角的一半。

(4) 钝角三角形有两条高在外部。

(5) 全等图形的大小(面积、周长)、形状都相同。

(6) 面积相等的两个三角形不一定是全等图形。

(7) 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8) 角平分线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

(9)有一个角是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3篇

1、单项式的定义:

由数或字母的积组成的式子叫做单项式。

说明:单独的一个数或者单独的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单项式的系数:

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说明:

⑴单项式的系数可以是整数,也可能是分数或小数。如3x的系数是3的32

系数是1;的系数是; 3

⑵单项式的系数有正有负,确定一个单项式的系数,要注意包含在它前面的符号,

4xy2的系数是4;2x2y的系数是4;

⑶对于只含有字母因数的单项式,其系数是1或-1,不能认为是0,如ab的系数是-1;ab的系数是1;

⑷表示圆周率的π,在数学中是一个固定的常数,当它出现在单项式中时,应将其作为系数的一部分,而不能当成字母。如2πxy的系数就是2。

3、单项式的次数:

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说明:

⑴计算单项式的次数时,应注意是所有字母的指数和,不要漏掉字母指数是1

的情况。如单项式2xyz的次数是字母z,y,x的指数和,即4+3+1=8,

而不是7次,应注意字母z的指数是1而不是0;

⑵单项式的指数只和字母的指数有关,与系数的指数无关。

⑶单项式是一个单独字母时,它的指数是1,如单项式m的指数是1,单项式是单独的一个常数时,一般不讨论它的次数;

4、在含有字母的式子中如果出现乘号,通常将乘号写作“x ”或者省略不写。

5、在书写单项式时,数字因数写在字母因数的前面,数字因数是带分数时转化成假分数.。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4篇

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正数: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1)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2)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如:

(3)0表示一个确切的量。如:0℃以及有些题目中的基准,比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0米就表示海平面。

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1)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③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5篇

1、单项式:数字与字母的积,叫做单项式。

2、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3、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整式。

4、单项式的次数: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单项式的次数。

5、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的项的次数,就是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6、余角:两个角的和为90度,这两个角叫做互为余角。

7、补角:两个角的和为180度,这两个角叫做互为补角。

8、对顶角:两个角有一个公共顶点,其中一个角的两边是另一个角两边的反向延长线。这两个角就是对顶角。

9、同位角:在“三线八角”中,位置相同的角,就是同位角。

10、内错角:在“三线八角”中,夹在两直线内,位置错开的角,就是内错角。

11、同旁内角:在“三线八角”中,夹在两直线内,在第三条直线同旁的角,就是同旁内角。

12、有效数字:一个近似数,从左边第一个不为0的数开始,到精确的那位止,所有的数字都是有效数字。

13、概率:一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就是这个事件发生的概率。

14、三角形:由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所组成的图形叫做三角形。

15、三角形的角平分线:在三角形中,一个内角的角平分线与它的对边相交,这个角的顶点与交点之间的线段叫做三角形的'角平分线。

16、三角形的中线:在三角形中连接一个顶点与它的对边中点的线段,叫做这个三角形的中线。

17、全等图形:两个能够重合的图形称为全等图形。

18、变量:变化的数量,就叫变量。

19、自变量:在变化的量中主动发生变化的,变叫自变量。

20、因变量:随着自变量变化而被动发生变化的量,叫因变量。

21、轴对称图形:如果一个图形沿一条直线折叠后,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互相重合,那么这个图形叫做轴对称图形。

22、对称轴:轴对称图形中对折的直线叫做对称轴。

七年级数学概念总结 第6篇

一、目标与要求

1.通过处理实际问题,让学生体验从算术方法到代数方法是一种进步;

2.初步学会如何寻找问题中的相等关系,列出方程,了解方程的概念;

3.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重点

从实际问题中寻找相等关系;

建立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方法,学会合并同类项,会解ax+bx=c类型的一元一次方程。

三、难点

从实际问题中寻找相等关系;

分析实际问题中的已经量和未知量,找出相等关系,列出方程,使学生逐步建立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方法。

四、知识点、概念总结

1.一元一次方程: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并且含未知数项的系数不是零的整式方程是一元一次方程。

2.一元一次方程的标准形式:ax+b=0(x是未知数,a、b是已知数,且a0)。

3.条件:一元一次方程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1)它是等式;

(2)分母中不含有未知数;

(3)未知数最高次项为1;

(4)含未知数的项的系数不为0.

4.等式的性质:

等式的性质一:等式两边同时加一个数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的性质二:等式两边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0除外),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的性质三:等式两边同时乘方(或开方),等式仍然成立。

解方程都是依据等式的这三个性质等式的性质一:等式两边同时加一个数或减同一个数,等式仍然成立。

5.合并同类项

(1)依据:乘法分配律

(2)把未知数相同且其次数也相同的相合并成一项;常数计算后合并成一项

(3)合并时次数不变,只是系数相加减。

6.移项

(1)含有未知数的项变号后都移到方程左边,把不含未知数的项移到右边。

(2)依据:等式的性质

(3)把方程一边某项移到另一边时,一定要变号。

7.一元一次方程解法的一般步骤:

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一般解法:

(1)去分母:在方程两边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数;

(2)去括号:先去小括号,再去中括号,最后去大括号;(记住如括号外有减号的话一定要变号)

(3)移项:把含有未知数的项都移到方程的一边,其他项都移到方程的另一边;移项要变号

(4)合并同类项:把方程化成ax=b(a0)的形式;

(5)系数化成1:在方程两边都除以未知数的系数a,得到方程的解x=b/a.

8.同解方程

如果两个方程的解相同,那么这两个方程叫做同解方程。

9.方程的同解原理:

(1)方程的两边都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同一个等式所得的方程与原方程是同解方程。

(2)方程的两边同乘或同除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的方程与原方程是同解方程。